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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说廉 | 警钟长鸣——研究所行政秘书车春兰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获刑10年
纪律检查/2021.03.26

2012年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身着号服、戴黑框眼镜的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段振豪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车春兰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秘书,为学科组提供辅助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段振豪与车春兰二人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经审理,法院认定二人共同贪污124万,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车春兰单独贪污17.85万。不过,鉴于段振豪能够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车春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并能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违法事实

段振豪、车春兰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

段振豪让车春兰与装订公司联系,采取给好处费的办法,套开复印、装订费票据,拿到单位报销。同时,段振豪让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为他们提供票据,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课题组成员证实,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他们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拿到这些虚假的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明知段振豪在贪污,不但没有点破,还为段振豪出谋划策,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好处费。

此外,车春兰利用掌管段振豪名章的机会,虚构了差旅费、租车费、劳务费等,在单位报销费用17.85万元,其中包括车春兰与家人到海南旅游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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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使用虚假票据套取国家资金,是贪污国家资金的一种手段,使用虚假发票套取国家资金归个人所有,如达到一定数额,对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定贪污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可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供稿 | 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秦 凌

审核 | 吴 峰

编辑 | 鲍 啦

来源 | 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 编辑 | 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