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建和后勤、物业、行政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单位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实验室关于后勤业务和基建总体规划,编制后勤和基建归口的年度业务预算,以及后勤与基建部的年度部门支出预算。
(三)负责实验室后勤服务管理及后期物资保障。包括:食堂餐饮、学者学生公寓、车辆及停车位、绿植、饮用水等后勤服务的管理(包括预算),以及相关后勤物资的预算、采购、存储、发放、建账动态管理。
(四)负责实验室空间保障、办公空间及生活空间分配、空间环境的常规安全管理(不含科研安全)。
(五)负责实验室基础运营保障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包括:科研和办公空间运行保障、公共机电设备设施保障维护、装饰修缮类零星工程的实施、门禁监控等物资分发安装和管理等。
(六)负责非科研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七)根据实验室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八)负责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选址、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
(九)负责实验室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报批报建、工程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工程结决算等环节。
(十)协同纪检、监审部门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协同采购部门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协同财务部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准确、及时报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资料。
(十二)负责实验室党政领导班子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