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设备管理、采购招标、开放共享、环境和健康安全管理领域的各项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单位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整体规划、统筹配置、购置论证、采购验收与科研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
(三)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采购与招标计划及全流程业务材料的归档管理或备案;
(四)负责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管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体系建设,组织统筹及效益评估、技术队伍评估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等相关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统筹实验室设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
(七)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机制,统筹实验室耗材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实验室技术开发和委托等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验室基础建设阶段科研实验室家具的统筹规划和配置,采购验收、资产管理。在空间委员会的指导下,协调实验室实验空间的分配,并定期向空间委员会报告空间的利用情况;
(十)负责供应商筛选、入库、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供应商库的动态维护;
(十一)负责业务范畴内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二)负责实验室党政领导班子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