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湾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深圳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拟对 2019 年 12 个开放基金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实验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可打印),实验室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实验室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6724700
异议受理电话: 0755-8652854
邮寄信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笃学路 9 号五楼, 518055,陈老师, 18998900713。
附件:2019年深圳湾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资助计划表
深圳湾实验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