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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 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合规要点解读

2023.02.10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科技创新成果。与此同时,深圳湾实验室致力于强化科研人员从事创新创业的风险意识,支持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保护与转化活动,切实保障深圳湾实验室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概述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商标权,标记专有权等。科技成果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深圳湾实验室为了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已印发《深圳湾实验室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保护与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我们依据管理办法编写了“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合规要点解读”,帮助大家切实“知规、尊规、守规”。希望大家强化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实验室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现将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的基本业务流程

基本业务流程一般包括项目立项、获得成果、披露保护、成果转化四个环节,每个环节均有更细化的业务活动,操作过程中需要与自身实际相结合,不可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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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的主要风险提示

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因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而可能导致单位发生法律纠纷、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根据基本业务流程,我们将其主要风险概括为以下几点:

1.项目立项未经规范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集体审议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由此产生重大差错、舞弊及欺诈行为导致重复开发、研发失败和资源浪费。

2.对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且宜申请专利的,未制定专利申请策略,可能导致延迟递交专利申请。

3.取得的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权属不清或权利瑕疵,可能产生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4.披露登记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导致价值流失、信息失真、账实不符等。

5.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保密工作不到位,可能造成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被盗用、商业机密泄露,单位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风险。

6.未及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可能导致内含的技术未能及时升级换代,进一步导致单位技术落后或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

7.由于商标等知识产权疏于管理,导致其他单位侵权,严重损害单位利益。

8.转让或作价投资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可能引起法律诉讼。

9.处置不规范,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对处置业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任意处置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可能增加处置成本,降低处置效率,造成单位损失。

(三)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的合规要点

深圳湾实验室就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落实了管理责任制,促进了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了科技成果对深圳湾实验室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合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或接受研究委托时,必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对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职务科技成果对外进行公布前,必须对该成果的专利化情况进行评估,拟申请专利的,需在专利申请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后方可参加公开活动或进行成果鉴定。

3.受让他人或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其知识产权与实验室合作时,提出受让方须对该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进行全面的调查,确保没有权利瑕疵。

4.从国内外引进技术和设备时,在合同中必须约定被引进方须承担所引进技术或设备的知识产权瑕疵的责任,以防止纠纷发生。

5.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前,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在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基础上核定拟交易价格,如果交易中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6.与合作方签订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前,须经过审批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完成人、名称、拟交易价格、价格形成过程和异议处理程序等。

7.利用职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的,须经过实验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涉及职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披露须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

8.不得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发表、泄露、许可、转让和使用等方式侵害实验室知识产权权益。


二、心存纪律讲规矩、廉洁自律守底线

随着知识产权价值的凸显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也不断增多。2021年,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双双突破60万件。知识产权案件素有“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绝大部分科研工作者都能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使用,但也会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行为,一些商业秘密有关人员还因此被逮捕判刑,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典型案例

2021年4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贺青梅、李武林等侵犯商业秘密罪出具刑事判决书。其中主犯之一的贺青梅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非法获利人民币35,000元,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本案中的违法所得就常识而言并不算高,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法院按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判处的呢?让我们一起回顾本案的经过,以案为戒。

2016年,贺青梅还是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华公司”)的员工,担任观澜富士康产品IPEG产品开发总处工程师。富泰华公司与苹果公司签属了制造生产协议合同,苹果公司提供不同的产品工业设计的3D电子图档给富泰华公司事业群单位设计、研发制造工艺,从虚拟3D生产出实物,达到大批量生产的目标,其中附加合同提到研发及生产过程中需要配合客户安全团队保密。苹果公司将图档上传到苹果的保密网站,富泰华公司事业群特级安保工程办公室资料中心管理员在该网站进行下载。富泰华公司事业群是专门研发和制造苹果手机外观外壳的,里面的员工都须签署保密协议,签署后将这些员工姓名等资料传给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提供帐号和密码,员工就可以登陆苹果公司的保密网站,查看和下载里面的信息,包括新一代苹果手机外观的3D电子图档。

当时贺青梅因赌博输钱缺钱,便想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将富泰华公司保密的苹果8手机设计图纸拿来卖钱。2016年12月,他将新型苹果手机的3D设计图纸从富泰华公司的技术开发平台下载并保存到员工共享的检测平台中,之后谎称上述图纸是普通工作资料,让能接触到授权电脑的表弟用U盘将其下载储存。2017年2月,贺青梅将装有上述设计图纸的U盘交与李武林进行交易,获取人民币35,000元。

2017年4月初,该设计图纸经过多次交易到了数码爱好者张康的手中,有网友向其询问苹果8的情况,他向网友开价80,000元,他还在今日头条主页发布了文章《独家:富士康流出的iphone8手绘图》一文,点击量达4.7万人次。4月5日晚,张康通过微信问储某是否需要最新的苹果图纸,付4万元订金可以看图纸截图。储某是做手机电子配件贸易的,在给张康交通银行的帐户转了40,000元后,通过微信收到了最新苹果手机后视摄像头的截图。收到截图后,储某转发给了在美国苹果公司工作的朋友孙某某确认图纸的真实性。孙某某是美国苹果公司的法务部安全员,负责苹果产品的安全调查。4月6日11点左右,储某又存了40,000元到张康交通银行的帐户上,4月6日12点13分,张康将苹果手机外观的3D设计图纸发到储某邮箱。储某将该设计图发给孙某某,随后经美国总部的工程师确认这份图纸是当年最新苹果D22项目手机的外观图纸,在图纸的日志上发现有IPEG字样,可以确认是从富士康泄露出去的。

2017年4月26日,美国苹果公司通知富泰华公司最新一代的手机产品电子图档被泄密。富泰华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张康发送给买家的3D设计图纸一份。

经侦查机关委托,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该设计图纸出具粤安计司鉴2020知027号司法鉴定书,认定图纸所记载涉及的双摄像头模块整合之结构设计、IMF精密缓冲开线设计、无线充电与散热之中板结构设计和新一代使用者身份识别之集成设计4个技术秘密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不为公众所知悉。

经侦查机关委托,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作出深衡评〔2021〕013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对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的以上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不为公众所知悉的4个技术密点中的其中3个技术密点(IMF精密缓冲开线设计、无线充电与散热之中板结构设计和新一代使用者身份识别之集成设计)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以上商业秘密的评估值为9,900,000元整。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贺青梅、李武林、张康等9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披露、允许他人使用,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以案促改,警钟长鸣

正如我们第一部分的风险及合规要点所述,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如果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保密工作不到位,则可能造成被盗用、商业机密泄露,单位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风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发表、泄露、许可、转让和使用等方式侵害单位知识产权权益。

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富泰华公司与苹果公司签属了含保密条款的制造生产协议合同,与事业群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同时与苹果公司一同设计了保密相关管控规范及作业规范,比如对涉案图纸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需要充分授权的员工登录苹果公司的保密网站进行图档的下载。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似乎已在职责范围内做了应做的预防措施:涉案图纸是富泰华公司在苹果公司提供图纸的基础上由工程师进行设计、研发制造工艺,从虚拟3D图生产出最终实物,富泰华公司负责完成这些工作过程中图纸技术密点的保密,员工都要签署保密协议才能享有苹果公司提供的专属帐号和密码。但结果是贺青梅仍然可以将保密图纸从富泰华公司的技术开发平台下载并保存到员工共享的检测平台,且有授权可以插入U盘进行拷贝的电脑,凭借共享的检测平台IP地址及登录平台的帐号、密码便可以“无痕”操作。仔细思考整个图纸被窃取的过程不难发现,保密工作进行时有许多漏洞,而它们本来是可以用来监测商业秘密是否被泄露的。

从员工角度出发,贺青梅担任富泰华公司产品开发总处工程师,有机会接触涉密的手机图纸,签署了保密协议,但仍然因为赌博缺钱的动机触犯了刑法,其背后的原因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贺青梅认为涉案图纸用来做手机保护套或生产模拟机的,评估价值过高;其辩护人王群的辩护意见是,贺青梅获取并转卖涉案图纸的行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违法所得数额35,000元较低,未达到法定的追诉标准。这正是我们以往案例中提到的舞弊三角理论的合理化要素,事实上,涉案图纸经核心开发工程师75人的人力研发而来,其估值按照成本法为9,900,000元,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贺青梅等人为了蝇头小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也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和信心。深圳湾实验室拥有丰富的科研论文及与日俱增的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只有不断研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案例,持续优化改善管理制度及规范,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如此方能不断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



供稿 | 党群工作部 陆 文

审核 | 吴 峰

编辑 | 鲍 啦